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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1 00:00
来源:《中国社会报》
社区慈善发展迅速
慈善在社区,古已有之。
社区慈善作为一个政策概念,较早出现在2015年民政部印发的《关于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中,其在“协助做好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有关工作”部分提出“大力发展社区慈善”。
2016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城乡社区组织、单位可以在本社区、单位内部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为社区慈善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近几年来,随着基层社会治理的推进,许多地方对社区慈善进行了探索和实践,社区基金会、社区慈善基金、慈善超市、社区慈善社工站等社区慈善载体遍地开花,为我国社区慈善和基层社会治理积累了经验。
2021年陆续开始实施的《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上海市慈善条例》等地方法规也明确提出推动社区慈善发展的举措。
如《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等单位合作,采取在社区依法设立慈善捐赠站点和社区慈善基金、组织社区居民参与互助互济活动等方式,开展社区慈善活动。”
《上海市慈善条例》在“社区慈善”专章中规定:“建立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通过发展慈善超市、社区基金,培育社区慈善类社会组织,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等形式,推动社区慈善发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社区慈善载体多样
在各地的具体实践中,社区慈善的参与主体较为多元,政府、慈善组织、社区居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都在其中,而社区慈善的载体既有实体的慈善组织,如社区基金会,也有汇集社区资源的蓄水池——社区慈善基金,还有社区资源的流转载体——慈善超市,以及社区的服务载体——慈善社工站、慈善帮扶站等。
社区基金会是最早承载社区慈善功能的社区慈善组织。早在2008年,广东深圳桃源居地产就建立了关注自身地产社区公益发展的桃源居公益基金会。2014年,深圳全市进行社区基金会试点,该年被称为中国的“社区基金会元年”。2014年至2018年,全国社区基金会增速迅猛,之后放缓。
与有“门槛”、有具体组织形态的社区基金会相比,有公募权的慈善组织设立体量较小却灵活的社区慈善基金,以小资金撬动大服务,推动慈善资源下沉,撬动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精细化的社区服务是近两三年来多地发展社区慈善的做法。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1月底,广州市在各级慈善会共设立社区慈善基金422个,筹集善款超过3000万元。根据《广州市推动社区慈善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的安排,到2023年底,社区慈善基金、社区慈善(志愿)工作站、社区慈善项目将在广州社区实现全覆盖。
同期,苏州全市96个乡镇(街道)和565个村(社区)建立社区慈善基金,聚集了近5200万元慈善资金服务基层。成都市则在市慈善总会、四川省红十字基金会、各社区发展基金会等慈善组织设立了超过1000个社区基金,覆盖成都23个区、市、县的城乡社区。
除社区基金会外,上海的慈善超市在社区慈善发展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我国第一家慈善超市——长寿社区慈善超市在上海开张。近20年来,经过民办经营模式创新、探索与实践,上海慈善超市已从传统的慈善物资发配等单一运营功能,转型升级并多元发展至数种运营模式共存的产业化状态。
目前,上海市慈善超市共有233家,覆盖了214个乡镇(街道),基本实现慈善超市的上海基层全覆盖,这些散落在上海各个角落的慈善超市正在成为普通市民社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区慈善的发展路径与问题
从我国社区慈善发展的路径看,政府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等发挥了强有力的牵引作用,地方行业性组织或枢纽型组织(尤其是地方慈善会)与政府联动,积极培育并孵化了社区慈善发展的人才、资金、运行机制、服务标准等基本要素,形成了社区慈善发展的“政策介入—行业组织行动—快速发展”的中国路径,但在不同地方又探索出了嵌入当地社会文化环境的相对独特的模式,如广州借助以往较为成熟的社会工作体系发展“慈善+社工+志愿服务”的社区慈善模式,成都通过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将社区慈善套入基层社会治理发展,而上海则充分发挥其城市优势将慈善超市打造成为上海慈善事业的一张重要名片。
尽管近些年社区慈善发展得如火如荼,但从整体来看,目前社区慈善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社区慈善的居民动员能力有限。尽管目前社区慈善工作大面上推进较快,但因欠缺居民需求导向的慈善项目,社区居民真正参与其中并发挥作用的不多。
二是社区慈善还处在初始的“建制”阶段,资源的横向联动和项目内容的纵深挖掘均有待提升。
三是社区慈善的服务能力有待提升。这一方面表现在总体上社区基金会数量少、专业性弱,社区基金普遍规模偏小、内生主动性偏弱;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已建立的社区慈善载体运行良好率有限,许多社区慈善基金自设立后还未发挥作用,部分政府驱动型的社区基金会在政府资源撤出后独立生存能力堪忧,面临“生长痛”等问题。
促进社区慈善大发展
社区慈善是一种慈善形态,通过慈善手段和机制,集聚多种资源解决社区居民和社区发展问题,以达到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发展的目的,是社会治理与慈善发展在基层的融合,不仅符合中华邻里互助的传统,有助于社会慈心善爱的发挥,也畅通了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途径,增进了社会团结,是未来慈善发展的重要方向。
一方面,慈善在社区的落地可以将慈善资源和服务真正递送至居民,改善居民福祉水平。社区慈善中,从慈善资源聚集到慈善目的实现有着最短的距离,最能直观体现真实的慈善有效程度和社会参与度,因此也最能“挽救”慈善公信力。同时,社区慈善联动内外部相关资源,为居民提供便捷的生活慈善实践机会,培养居民的现代化慈善认知与理性慈善实践。
另一方面,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慈善融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居民等多种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治理,调动了居民积极性,为基层治理打稳了基础。同时,社区慈善还通过机制设置、项目实施和服务提供等融合了慈善、社区治理和社会保障等措施安排,为准确观测包括慈善在内的多种治理措施、切实改善民生福祉的效果提供了抓手。
社区慈善不仅包括捐助与募捐等物资的慈善活动,更应包括慈善服务的递送;不仅包括狭义的慈善,还应将邻里互助、乡情回馈等广义上的、“慈善”本意里的内容计入,发展社区慈善:
首先,应以居民福祉改善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建立良好互动的政社关系,充分发挥政府以及慈善组织各自的优势,调动、协调社区内外资源,合力提升居民福祉水平和社区、社会发展水平。
其次,应大力培育社区慈善组织,营造更宽松、更有活力的发展环境。通过放宽社区慈善组织的注册资金、场地限制、认定标准等要求,给予社区慈善组织依循居民需求自我生长的空间;同时,通过支持优质社区慈善组织免税免检,鼓励大型慈善组织服务直达社区或者透过社区慈善组织直接服务于社区居民。
最后,引导、鼓励发展枢纽型和服务型的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慈善发展的关键在于资源链接和服务提供,善款的筹集可以通过社区基金或基金会实施,但善款的使用和社区慈善资源的调动必须通过大量致力于社区发展的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和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来实施。而此类组织发挥作用的关键又在于专业人才。因此,大量培养或培训有专业素养的人才队伍,并畅通人才成长通道又成为社区慈善发展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