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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收入个体参与慈善的“被动受益”分析

2025-10-11 15:47

来源:本站

党的二十大提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改革步入新发展阶段,慈善呈现出许多变化。在此背景下,个人作为慈善者可以丰富慈善参与主体,创新慈善参与方式,其潜力不容忽视。

传统理论中往往把慈善定论于“无任何利益获取的公益”,慈善者不能从受善者方直接获取任何物质利益,这是中国传统儒家道德的要求,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然而在慈善的过程中,会有来自他方的“被动受益”。“被动受益”指的是个体在参与慈善活动时,从个人情感、社会认可上得到精神满足,社会给予的声誉、口碑促进自我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发展,提高自身与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的一种受益。为此,分析“被动受益”,可以更好地激励个人参与慈善。

一、高收入人群参与慈善活动的被动受益分析

企业家对困难群众、受灾人群的捐助,一般捐助的资金、货物比普通人群呈现了资金多、规模大、受益人群多的特点,企业家捐赠是慈善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收入的企业家群体,在参与慈善活动,会有以下被动受益。

第一、企业家作为高收入群体参与慈善活动,能够收获潜在的物质利益。有研究表明企业声誉和消费者行为意向受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正向影响,也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越多,企业声誉越多并且消费者更愿意购买本企业的产品或服务。高收入群体通过参与慈善活动的方式能够有效履行社会责任,而其名下的企业也会因此受到更多消费者的青睐,进而提高企业的营业额,使高收入群体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进而能够促进其继续进行慈善活动并加大参与慈善的力度,使慈善事业得到更长久的发展,二者相互促进。

第二、高收入群体参与慈善活动,能够实现更大的人生价值。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最高层次的需求是自我实现,也即人生价值的实现。在今天,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最重要的就是看一个人是否用自己的劳动和聪明才智为国家和社会真诚奉献,为人民群众尽心尽力服务。高收入群体能够在参与慈善活动中找到人生真正的价值,超脱出世俗的唯金主义,将个人价值的实现融入国家发展的大局中去,将个人境界提升到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高度,健全了自己的人格品格,实现人生价值的追求。

第三、高收入群体参与慈善活动,能够收获宽广的人生见识。高收入者往往具备极强的学习能力,在参与发展慈善事业的过程中,必将学习到更加深入的知识,不论是公益慈善等方面的知识,还是企业经营方面的知识,都将得到更加深入地理解,见识更加广阔的天地,收获更加宽广的人生见识。

二、中等收入群体参与慈善活动的被动受益分析

中等收入群体参与慈善活动,集聚富裕起来的人群之能量,建构良好的社会风气,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促进人的自我发展。

第一,中等收入群体参与慈善活动,能够促进自我完善和成长。一方面,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中等收入群体应当通过实践观察社会、体悟社会,形成自己的认识:另一方面,认识也将随着实践的深入进一步发展,中等收入群体在实践中不断改正之前错误的认知,形成正确的认识。中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改革的新发展阶段,参与慈善作为实践的重要途径,对中等收入群体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具有塑造意义。中等收入群体能够在参与慈善的过程中收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对其未来的实践具有指导意义,能够促进其全面的、健全的发展。

第二,中等收入群体参与慈善活动,能够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中等收入群体的身体力行往往能够带动周边的同辈和后辈,将慈善精神传播给更多的人,带动更多人参与慈善活动,从而使慈善精神在全社会范围内蔚然成风,营造出良好的社会风气,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在人与人的关系得到了和谐发展后,中等收入群体的生活环境也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其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也将得到满足。

第三,中等收入群体参与慈善活动,能够树立起主人翁意识。慈善活动不仅是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社会事务重要的一环。中等收入群体参与慈善活动不仅能够帮助困难群体,而且还是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治理的重要途径。只有多多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治理,才能对社会和国家产生真正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从而树立起主人翁意识,正确行使作为国家主人的权利,帮助国家更好地建设、改革和发展。

三、低收入群体参与慈善活动的被动受益分析

低收入群体在参与慈善活动中,能够互帮互助,他们的“仁爱”之心,得到更多人的关注,也使他们个人的精神、生活有了更多的改善。

第一,低收入群体参与慈善活动,能够改变个人境况。从整体角度看,低收入群体参与慈善活动,实际上是这一群体自立自强的外向化表现,这一表现终将使其生活境况从整体上得到改善,而当群体的个体水平上升至一定高度,群体中的整体也必然会有境况的改善,二者相辅相成。

第二,低收入群体参与慈善活动,能够富足他们的精神世界。“行义以达其道”,在帮助别人的同时自己也很开心,这并非物质条件富足所能给予的,而是精神得到极大满足后的表现。由于低收入群体面临的生活境况不佳,需要将对生活的信念建立在精神上收获极大的满足,从而使其在生活面前鼓起勇气、坚定信念。

第三,低收入群体参与慈善活动,能够贡献新型智慧与劳动力量。低收入群体参与慈善活动能够从两方面带动慈善事业的发展,一方面,困难群体由于境况相近,更能产生群体间的同情,在受到帮助后心中种下了慈善的种子,这就使慈善文化在困难群体之间得到了发展。慈善事业不仅是资金、物质的捐助,还需要更多的人力、时间成本,而低收入群体在陪护老人、保护环境等慈善事业中,发挥了很多作用,在中国老龄化社会到来之际,这些慈善活动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发面,由于低收入群体自身也曾经存在或者正存在需要被帮助的情况,他们更容易感知受善者的需求,不仅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用自己的经验和智慧帮助同类人摆脱困境,能够贡献出新的智慧和新的方案。

通过分析高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以慈善者身份参与慈善活动的案例,我们发现不同群体具有不同特征,因此他们参与慈善活动的动机和方式也有所不同,但整体上看各群体都能在参与慈善活动的过程中,在“赠人玫瑰”的同时“手留余香”。社会不同群体以各种形式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来,贡献智慧与力量,形成“活力慈善、人人慈善”的格局,共同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实现人民走向共同富裕伟大的梦想。

(作者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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