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慈善日”主题确定,传达哪些重要信息?
“崇德”强调了对道德品质的崇尚和追求。所谓“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道德建设,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形成了以“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为核心的新时代道德观。对于公益慈善行业,尤其不能“无德”,因为公益的本质是连接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最后的“麦田守望者”,承担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慈善事业是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也就是说,在公益慈善事业中,要求参与者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以真诚、无私、奉献的精神投入到公益慈善事业中,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更多人向善。崇德不仅是对个人品德的要求,也是对整个社会风气的引领,这也正是公益的最终目的和责任所在。“向善”应该是人之为人最为质朴的信仰,也是一个人最高的文化和修养。孟子说,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唯有向善,才是把一群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团结在一起的精神纽带。而只有在一个人人向善的社会里,人们才能在新时代不懈进取,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公益慈善事业就是“向善”的事业,它通过公益项目在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同时,心怀善意,利他行善。中华慈善日更是最好的时机,通过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向善之心,形成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良好氛围。“通过广泛开展慈善活动,聚集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推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准的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如此强调。所谓“依法兴善”,“兴善”是目的,“依法”是手段,强调了公益慈善事业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要求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等各方主体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慈善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在最近民政部举办的专题学习慈善法“民政部大讲堂”上,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强调,“多措并举提高全社会法治慈善意识””要切实推进慈善法落地见效,严格依法履职,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监管并重,提升慈善事业公信力。”公益慈善事业的底线是公信力,公信力一旦坍塌,那么公益机构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在儿慈会事件后,“中华慈善日”尤其强调这一点,值得所有的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警醒。其次,“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怎么做呢?《通知》要求创新形式内容,主要围绕以下三大方面进行。1. 要采取综述、数据对比、人物访谈等多种方式,直观生动地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慈善事业发展成就。2. 通过举办慈善表彰、展示交流、会议研讨等活动,加强对“中华慈善奖”和地方慈善奖获得者的宣传,褒扬慈善典型,宣传慈善榜样,讲好慈善故事。3. 社会各界通过慈善捐赠、设立慈善信托等方式参与慈善事业,广泛倡导慈善道德实践。4. 支持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慈善行业组织和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举办形式多样的“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1. 各地可采取在广播、电视安排专题节目,在报刊开辟专栏、专版,在互联网站制作信息专题,在微信微博客户端重点推送等形式,对新修改的慈善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2.通过投放楼宇广告、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牌、摆放宣传板、制作宣传视频、开展知识竞赛、举办主题征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慈善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1.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结合本地慈善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慈善法规政策。这意味着,在制定和执行慈善法规政策时,需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现状等因素。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制定出更加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慈善法规政策,从而推动本地区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2. 要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创新推动慈善信托,探索推进社区慈善,出台激励支持政策,大力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这里可以看出,“慈善信托”“社区慈善”将是未来民政部越来越重视的方向,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一定要在这方面发力,或者突破。3. 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发挥慈善事业在完善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最后,《通知》中的“工作要求”部分提到的两点,值得关注:一是“各地要主动联系宣传、广播电视、网信等有关部门和辖区内新闻单位,整合宣传资源,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二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将在主题宣传活动期间,对全国各地的慈善活动进行集中报道。”这是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宣传自己,打造品牌项目的好时机,可以好好准备相关文章和视频,利用好这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