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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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政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并召开表彰会,晋城市慈善总会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乃全省上榜4家社会组织中唯一的慈善组织。
该奖项是我国社会组织领域的最高荣誉之一,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社会组织的担当精神与正能量,激励全国社会组织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奋发有为、再立新功。
晋城市慈善总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立足民生、依法行善、面向社会,爱心救助,发展慈善事业”的工作方针,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民生工作的安排部署,在扶贫救助、灾害救援、助学助医、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近4年来,总会不断创新募捐方式,拓展慈善项目,累计募集款物价值9184.98万元,惠及群众4万余人次,为促进社会和谐与民生改善贡献了慈善力量。
据了解,本次评选经全国各省区市推荐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决定授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286个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其中,山西省零售商行业协会、山西省商标品牌标准化建设促进会、山西省河南商会、晋城市慈善总会榜上有名。
晋城市慈善总会的入选,既是对其多年来工作的充分肯定,也将激励全市慈善组织进一步规范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市慈善总会会长尹红岩表示,将珍惜荣誉、砥砺前行,继续坚守慈善宗旨,创新工作方法,拓展服务领域,搭建更广阔的慈善平台,凝聚更多社会力量,为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