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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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老龄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聚焦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突出问题,从预警防范、发现报告、化解处置等环节,推动建立健全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闭环工作机制,着力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老龄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然而,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意见》要求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把老年人权益保障理念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风险预警防范、纠纷发现报告、纠纷化解处置的工作闭环,更好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明确:通过注重风险源头防范、开展维权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支持环境等,强化涉老风险预警防范;通过发挥好服务热线作用、畅通发现报告渠道,加强涉老纠纷发现报告;通过促进纠纷化解、强化涉老纠纷司法保障、加大涉老纠纷处置力度,做好涉老纠纷化解处置;通过增强法律服务力度、发挥专业人才作用,提升老年维权服务质量。
《意见》针对当前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薄弱环节,总结提炼地方经验做法,重点强调了着力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机制、构建社会参与机制等3方面工作机制。
在部门协同机制方面,各级民政部门、老龄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协同机制,促进民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络,开展交流会商,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在上下联动机制上,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共同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积极探索推动建立乡镇(街道)老龄工作统筹机制和专人负责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打通工作落实的 “最后一公里”。
关于社会参与机制,《意见》提出推动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社区以及养老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等老年人集中的机构场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增加法律服务供给,发挥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才队伍和社会力量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