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6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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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十四届全国政协第三十五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主持会议。 人民政协报记者 姜贵东 摄
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当代中国经济社会环境的变迁,在对传统慈善的扬弃和与现代慈善的融合中,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发展之路。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新时代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必然是坚持走中国特色慈善之路的发展。9月15日上午,全国政协聚焦“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邀请全国政协委员与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协商交流。会上,大家聚焦核心问题深入研讨,不回避短板、不遮掩不足,互动交流务实深入,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凝聚起共同推动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优化制度设计
加大政策性引导
公益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共同富裕、保障社会永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完善分配制度、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新时代如何进一步激发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活力,提升慈善行业治理现代化水平?对此,一些委员从政策引导、完善行业规范等方面深入交流。
“通过加强政策性引导、系统性创新,构建内生动力强劲、社会参与广泛、运行效能卓越的现代公益慈善生态。”全国政协委员、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常设委员会副主席王平建议,要强化分类管理,通过科学化分类、差异化激励和动态性监管,引导公益慈善机构专业化、特色化、体系化发展,有效激活多元主体活力,提升资源配置效能。
企业基金会是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力量。“建议简化企业基金会注册规则,推动企业基金会从注册制转变为直接登记,降低企业设立基金会的资金门槛。”结合多年经营企业和从事慈善的经历,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翟美卿表示:“鼓励企业基金会开展轻量化业务探索,如允许企业基金会参与多元化、中风险的金融产品投资;将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分开进行等级评估,制定适宜企业基金会的评级规则,突出社会效益和项目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慈善联合会会长张春生注意到,全国仅有13个省份通过单独设立慈善联合会、合并或更名慈善总会等方式成立了省级慈善行业组织,地市级较少设立慈善行业组织。“慈善行业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对接、系统联动等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尚未形成协同推动慈善行业治理现代化的工作格局。”张春生建议,推动各地加快建立健全地方慈善行业组织,制定出台加强慈善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政策文件,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发展格局,通过政策赋能、政府购买服务以及日常指导等形式,推动慈善行业组织可持续发展和作用发挥。
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离不开税收政策支持。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董事会主席蒋颖建议,完善现行公益慈善事业税收政策,制定完整清晰的公益慈善事业税收政策指引,研究适度加大慈善捐赠税前扣除力度,简化慈善组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流程,完善非货币捐赠、慈善服务等非传统公益慈善形态的税收政策。
强化监督管理
推动公益慈善创新发展
当前,网络慈善通过算法技术使慈善活动得以深度激活,并成为慈善领域募捐增长速度与文化传播范围最为凸显的一种方式。不过,伴随而来的还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监管方式有待完善,虚假筹款等违法活动借助网络慈善渠道蔓延。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慈善总会党委书记、副会长孙达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等法律框架下,推动建立统一的网络慈善行业标准体系,明确募捐信息发布、捐赠流程管理、善款使用追踪、受益对象核实、信息披露内容与频率等关键环节的操作规范。同时,设立慈善监管专职机构,探索建设捐赠全流程溯源系统,对善款流向实时监管,激活社会监督力量,建立“慈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开放,公众可查询相关公益慈善平台及组织的合规评级、历史违规记录等,强化社会共治。
目前慈善信息的公布主要依托“慈善中国”平台。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雷群芳建议,尽快制定慈善领域统一数据标准并升级“慈善中国”平台功能,实时整合各系统归集的数据,建立集收支监管、捐赠追溯于一体的国家慈善数据中心。同步建设慈善捐赠实名认证平台,形成一人一账号、慈善捐赠数据归集、捐赠数据终身可查的数字化管理系统。
我国《慈善法》专章规定了慈善信托。截至2024年底,全国累计备案慈善信托2380单、合同总规模91.9亿元。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看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需求相比,慈善信托规模与影响力均有很大提升空间。他建议,一方面,细化慈善信托税收优惠制度,加紧落实慈善法有关设立慈善信托开展慈善活动的税收优惠规定,在适用范围、覆盖主体、优惠幅度、执行程序、操作方式等方面出台细则;另一方面,健全慈善组织会计制度,对于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的,应在会计科目上作出对应性规定,实现慈善组织自身资产与受托资产隔离,切实保障受托资产独立性。
“当今全球公益慈善事业的特点是积极解决世界性社会问题,公益项目也呈现出巨型化、复杂化、长期化的新特征。”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科协主席曾勇说。他建议,针对传统社会公益事业运行机制存在的缺点,创建社会公益资源优化配置基础设施大平台,旨在协同公益与经济发展,吸纳商业资源为公益事业服务,通过企业化经营,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运营效率,促进公益事业的专业化和可持续发展。
弘扬慈善文化
发挥慈善事业在专门领域的作用
2020年1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江苏省南通博物苑,参观张謇生平展陈,了解张謇兴办实业救国、发展教育、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情况。他指出,张謇在兴办实业的同时,积极兴办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造福乡梓,帮助群众,影响深远,是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先贤和楷模。
“当前,南通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全方位深耕张謇慈善精神为牵引,以建设‘慈善之城’为抓手,一体孕育形成以‘凡人善举’为显著特征,以‘利他主义’为价值追求,以‘造福社会’为责任担当的新时代南通慈善精神。”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南通市副市长刘洪在发言中分享了这样一组数据:“近5年,南通全市社会捐赠总量超40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00余万人次。‘行善光荣得尊重’已成为南通城市文明的鲜明导向。”
聚焦弘扬慈善文化、建设慈善城市,刘洪建议,要充分发挥《慈善法》法制保障作用,以每年的9月5日“中华慈善日”为契机,发挥相关部门和主流媒体作用,加强慈善教育和慈善知识宣传普及。将慈善文化培育纳入公民道德建设规划、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内容,推进城市公益慈善指数体系建设,每年开展城市公益慈善指数统计,将慈善融入城市整体发展战略,深入挖掘地方慈善文化,不断厚植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根基。
互动交流中,委员们充分认识到,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人民群众服务,解民于倒悬,救民于水火,帮助经济困难群体走出困境,共享美好生活。
围绕残疾人公益慈善事业,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残联主席程凯建议,要发挥公益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残疾人增收共富,动员引导慈善组织设计更多扶助残疾人的慈善项目。支持公益慈善参与残疾人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发展,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就业、托养照护、无障碍等专业化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西湖大学校长施一公建议,在《慈善法》的框架下,制定出台促进高等教育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高等教育捐赠的税前扣除比例,适时将高等教育捐赠列入税前全额扣除的适用范围,或将高校基金会统一视为特定公益性社会组织,给予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需要看到的是,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专业人才队伍保驾护航。长期工作在公益慈善事业一线的全国政协委员、吉林省公益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刘启芳注意到,一些公益慈善组织在招募人员时往往面临复合型专业人才短缺或者从业人员专业结构不符合慈善事业发展需求等问题。她在会上呼吁,高校要有针对性地在相关专业中嵌入公益慈善课程模块,通过必修课与跨学科选修课结合,培养兼具专业能力与公益视野的复合型人才。鼓励慈善机构与高校建设常态化实习基地,引入行业导师授课机制,依托企业基金会在公益实践中培养专业人才。
进一步完善慈善领域法规政策、加强慈善国际交流合作、大力表彰公益慈善人物和机构……互动交流中,部委同志一一记下委员们的建议并作出认真回应。与会人士的共识是,面对公益慈善事业中亟须破解的难点、问题,要勇于创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使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质量公益慈善发展之路。
来源:人民政协报(2025年9月16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