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8 00:00
来源:本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生保障和公益慈善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6年度“3·28晋城慈善日”社会捐助活动。 一、活动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大中专院校,驻市部队(武警驻市机关),中央、省驻市单位,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1、捐赠时间:2026年3月28日至2026年6月30日。 2、捐赠方式:慈善事业是民生爱心事业,倡导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自愿捐赠一天的收入;引导、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积极参与捐助活动。在捐助活动中,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组织在校学生、困难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等参加捐助活动,不得按照捐款数额的多少对单位和个人进行排名。 (二)提倡建立慈善基金。在全社会提倡单位、家庭或个人建立慈善基金。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晋城市慈善总会章程》的前提下,可以设立以单位、家庭或个人为主的慈善基金,自主选择救助对象或慈善项目。 (三)倡导慈善项目捐助。积极倡导全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等,与市慈善总会联合开展各类专项慈善救助项目,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四、捐赠资金的使用 本次活动捐赠的所有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方面: (一)因病、因灾等致贫返贫的困难家庭救助、遇困大学生救助、“情暖万家”、“夕阳扶老”、残疾儿童康复等救助项目。 (二)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慈善志愿服务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公益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28晋城慈善日”社会捐助活动,号召、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各级民政部门、慈善组织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活动内容和意义,大力宣传慈善文化,弘扬中华民族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及时报道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及时公示,公开透明。严格捐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接收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社会监督,以公开透明取信社会,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捐赠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接收捐赠资金,捐助活动结束后,将捐赠资金统一汇缴至市慈善总会指定账户,并附捐赠明细表,凭交款凭证开具山西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各捐赠单位凭捐赠票据记账,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捐款接收单位:晋城市慈善总会 地 址:晋城市慈善总会二楼财务部(城区泽州路959号) 电 话:2062360 捐款接收账户户名:晋城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山西银行晋城文昌街支行 账 号:111301201110502306 行 号:31316800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