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8 00:00
来源:慈善公益报
8月起,一批涉及网暴治理、药品监管、公平竞争、私募基金等新规将陆续实施。其中,网暴信息治理新规从规范网暴信息和账号处置、强化用户权益保护、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为加强网暴信息治理提供有力支撑。在地方性法规方面,事关住房、医疗、户籍、失业等方面政策也在开始落地。
规范网络暴力信息和账号处置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文旅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下称“《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监测预警等制度。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完善私信规则,提供便利用户设置仅接收好友私信或者拒绝接收所有私信等网络暴力信息防护选项,鼓励提供智能屏蔽私信或者自定义私信屏蔽词等功能。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网络暴力信息快捷取证等功能,依法依约为用户维权提供便利。
填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立法空白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下称“《条例》”)已于8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各类经营主体的公平竞争,《条例》建立了涵盖经营主体生命全周期、经营全链条的审查标准体系。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标准、机制、监督保障等作了全面、系统、详细的规定,填补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立法空白,标志着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以反垄断法为核心、内容比较完备、制度比较健全的反垄断法律体系。
完善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工作
国家药监局日前印发《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下称“《规则》”),自8月1日起施行。《规则》重点在四个方面对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工作进行了完善:一是完善了裁量情形。进一步细化了从重、从轻、不予、免于处罚和情节严重的情形,对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结合药品监管实际,明确了具体含义、认定情形、判定的主要因素。二是规范了裁量程序。强化了裁量遵循依法、全面、客观取证原则,应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强调了依法举行听证、进行集体讨论、说明裁量理由等程序。三是明确了裁量基准制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各地药品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程序和规则,对制定裁量基准的原则、要求和程序作出规范,充实了罚款额度的确定、处罚到人的范围和违法所得的计算等内容。四是强化了裁量监督。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监督机制,推进典型案例指导,及时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或行为,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矿山生态修复有了国家标准
全国首批专门针对正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国家标准出台,已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制定的4项国家标准对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提出了具体要求,填补了该领域空白。具体为:《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这4项国家标准按照全过程治理修复的要求,将生态修复链条由末端治理向源头保护延伸,强调保护优先、源头防控。为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提供科学支撑的同时,也为政府实施有效监管提供了依据。
规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1日起施行。《办法》所称重要商品和服务,是指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所称价格指数,包括某种(类)商品或服务在两个不同时期价格变动的相对数,以及某种(类)商品或服务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绝对价格水平。
《办法》提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可以编制发布价格指数。冠以“中国”“全国”等字样的价格指数,应当在价格指数编制方案中充分证明,信息采集点覆盖的相应商品或服务市场交易规模在全国市场中的占比,以及该覆盖面能够准确有效地反映全国市场价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