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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00:00
来源:慈善公益报
慈善法是我国首部关于慈善事业的基本法律。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后,市慈善总会采取线上线下并行的办法,立即组织总会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培训、线下学习讨论活动,及时、准确、深入掌握《慈善法》精神要义。
1月份,晋城市慈善总会全体人员参加了由致诚社会组织、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组织的“修改后的《慈善法》学习分享”线上活动和由中国慈善联合会举办的“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专题培训。通过线上培训大家清晰了解了《慈善法》修改的背景和历程,修改的意义和目的,及修改主要内容 。
2月份,根据《民政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要求,晋城市慈善总会召开“慈善工作能力提升月动员会”,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和具体要求,采取集中学、自学和讨论的方式,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成允涛就《慈善法》各章节修改内容进行了对比分析,并结合慈善工作实际展开深入解读。
市慈善总会会长尹红岩在学习培训中指出,这次国家对《慈善法》的修改充分说明国家对慈善工作的重视,也反映出慈善工作对社会的重要性。修改后的《慈善法》是今后我们工作的行为准则,要经常学、细致学,认真领会各个条款的内容及其精神,把新修改的《慈善法》贯彻落实到各项慈善工作中,使各项工作都在法律的轨道上开展,为推动我市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